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生每年4000元。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分2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8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云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迪庆州3个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180号)执行。
(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云南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新生每生500元;省外高校新生每生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云南省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奖励高考录取成绩文科、理科及三校生成绩前三的学生,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一名:每生每年20000元; 第二名: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三名:每生每年8000元。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20000元,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12000元,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云南省25个边境县学生(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除外),第一年给予每生2000元学费减免。
来源 | 学院资助中心 编辑 | 牧 马 校对 | 徐世美 初审 | 伍 青 终审 | 王 斌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官网,昆明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昆明卫生职业学校,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昆明校区,昆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晋宁校区,昆明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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